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江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8 21:39:53   浏览:935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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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江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江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科[2007]71号




各市(区)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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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江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科学技术局反映。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江门市科技型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市创新资金”)的管理,提高创新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江门市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和《江门市科技三项费用使用和管理办法》,结合江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主要用于对推荐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立项扶持和申报费用补贴的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自2007年起,每年从全市科技专项资金中专项列支,其中市本级安排300万元,辖区内各市、区分别安排30万元以上(辖区内各市、区筹集的资金仅用于本辖区推荐申报的项目,由各市、区自行管理)。

  第三条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市创新资金的主管部门,市财政局是市创新资金的监管部门。创新资金的使用接受市审计部门的审计。市科技局负责按照科学技术部的发布申报指南和要求,组织项目的考察、申报、评审、立项、报批及项目管理服务、跟踪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运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市创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 使用范围与支持方式



  第五条 资金主要用于对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立项扶持和申报费用补贴,以及项目管理费(含服务机构工作经费)。其中,对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市推荐申报项目的,给予立项扶持,资金扶持总额一般不超45万元(资金采取项目所在地与市按比例分担解决,其中,市与区各50%;市与辖区市为35%:65%);对经省推荐上报国家的,由市给予申报费用补贴(补贴金额为1.5万元);项目管理费按每年不超过10万元安排支出。


  第六条 申请市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和江门市产业与技术政策;

  (二)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

  (三)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成为新兴产业;

  (四)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当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承担项目的企业必需在江门市注册,并符合《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及当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所要求的条件。

  第八条 申请市创新资金资助的企业,必需有超过申请市创新资金资助数额2倍以上的自有资金配套。在同一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凡已列入市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它同类性质市级科技经费扶持。



第三章 项目的申请、受理及审批
  
  第九条 市科技局每年发布“市创新资金申请须知”,明确当年具体的资助条件与标准,并根据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管理中心的年度安排和规定,组织项目的申报和地方评审。项目受理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三月至五月,地方评审上报时间安排在七月至八月。

  第十条 采取公开方式受理项目申请。市级项目直接向市科技局申请,辖区内各市、区项目由所属科技局与财政局加具审核意见后统一上报市科技局。受理审查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内容审查。受理审查合格后,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立项评审。

  第十一条 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市科技局按择优支持的原则,提出市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和金额建议,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上报市政府批准。然后按照规定程序将重点申报项目向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推荐。

  第十二条 对市创新资金立项扶持的项目实行合同管理。由市科技局与承担单位签订合同,确定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阶段考核目标以及完成期限等条款。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市创新资金拨款,保证专款专用,对划拨的市创新资金及配套资金必须设立专门科目核算,并对项目经费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项目承担单位的配套资金必须与市创新资金经费一起封闭管理,严禁截留、挪用。


第四章 创新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市科技局负责市创新资金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跟踪。也可委托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创新基金服务机构承担该项工作。

  第十五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验收(结题)申请。需要提前或延期验收的项目,企业应提出申请报市科技局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 市创新资金资助项目的实施期为两年。实施期内,由市科技局按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采取分期拨付市创新资金(一般分为2期,首期拨付60%,余下的40%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对未按合同完成阶段目标的项目,缓拨或停拨下一阶段资助经费。

  第十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接受具备资格的市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十八条 因不可抗拒因素,项目未能按合同要求完成计划进度和各项指标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向市科技局提交报告说明原因.对未按合同完成阶段目标的项目,市科技局有权根据情况作出缓拨、停拨或终止项目合同与拨款的决定。承担单位应当按要求进行项目清算,并按合同规定处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承担单位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应及时终止项目合同。

  第十九条 当年未使用完的创新资金转入市科技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其他科技项目。

  第二十条 评审创新资金项目的评审费用,按实际支出数额在项目管理费中列支。



第五章 项目的验收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 市科技局根据项目合同书组织项目的验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估,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分别做出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验收不合格的结论意见。

  第二十二条 市创新资金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二)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三)创新资金项目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情况;

  (四)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五)项目实施前后企业的整体发展变化情况。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二个月内提交项目验收(结题)申请。

  第二十四条 对纳入国家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市科技局将协助项目监理单位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验收。

  第二十五条 对中止的项目,将停拨未拨款项。承担单位必须退回已拨款项的剩余经费。如果该承担单位无正当理由,未能提交所需总结材料并清退剩余经费的,按合同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督促不按期纠正或问题严重的,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视情况轻重给予暂停、终止或追回项目市财政资助款的处理,并且在五年内不予批准纳入政府资助计划:

  (一)上报材料具有虚假内容;

  (二)项目经费未能专款专用,违反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挪作他用;

  (三)不配合检查、审计、科技、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其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受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在项目和经费的评审、评估和审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同项目承担单位串通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其项目和经费的评审、评估和审计资格。社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审计报告,造成市创新资金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仅限于对获得创新资金资助项目的管理,如遇与国家颁布的有关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不符之处,以国家颁布的有关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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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生产流通信息网络”第一批联网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生产流通信息网络”第一批联网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
为了进一步做好宏观经济调控工作和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转,我委决定建立信息中心,并责成中心抓紧开发建设“全国生产流通信息网络”。目前,作为全国经贸信息系统先期工程的“全国生产流通信息网络”(简称“网络”)正在紧张建设之中,预
计1994年1月底之前可以运行。按照“网络”与各省、区、市经贸委信息中心和“大二”以上企业直接联网的要求,国家经贸委信息中心将分期分批地开展与各地经贸委及企业的联网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网企业名单
第一批联网企业共1000家(见附件一),其中包括原“全国重点骨干企业生产调度信息网”联网企业685户。为了不影响工作,这些企业在完成新的联网之前,仍按现行方式运行,不要中断数据传输。各地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要按照《全国经贸委系统信息工作会议纪要》(
国经贸〔1993〕456号)精神,积极支持这项工作。各联网企业要充分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掌握信息的重要性,尽快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建立“网络”的宗旨
“网络”要为宏观经济调控服务,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服务,面向地方和行业管理部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重要商品市场、交易所,使这些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通过实时“网络”系统及时得到准确、丰富的信息。
三、“网络”的内容
按照总体设计,“网络”将包含生产、流通、物价、市场行情和宏观调控政策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先建立生产经营信息、市场信息、企业基本情况信息、企业财务状况信息、宏观调控政策信息和分析预测信息等数据库。应用现代通讯手段和计算机技术对这些信息进行存储、分类、检索
、加工处理、分析、传递和咨询,使“网络”成员单位既可输出自身信息,为政府部门分析经济形势和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依据,又可通过“网络”宣传本企业及产品,并能从中及时获得所需的相关外部信息,为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决策找到依据。根据“网络”的运行情况和发展需要,
我们还将逐步丰富“网络”的信息内容,扩大系统规模和服务范围,使“网络”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网络”的形式
“网络”采用广域网方式。第一期先用两个镜像服务器保证“网络”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每天24小时稳定运行。网络操作系统采用3.11支持。远程用户通过电话和调制解调器与“网络”相联,能够及时传输数据,实时查询“网络”的公用信息,并能够通过电子邮箱得到“网
络”发布的广播信息。本系统采用的是数据库管理系统。
五、对“网络”远程用户硬件设备的要求
“网络”远程用户所用微型计算机中央处理器()须为38625以上型号,内存()4以上,硬盘()可用空间20以上。优选微机的牌号为、、、、、、及等高可靠、兼容性好的机型。
预订通讯线路的传输速率为2400波特率();调制解调器要遵从协议。优选的调制解调器牌号为产的224、932、1432或产的96、24、96、24等。
联网单位必须有一部可国内直拨的长途电话。
六、对“网络”远程用户软件系统的要求
用户端的系统软件应为-3.3或-3.3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其它软件由我委信息中心以5.25英寸1.2的软盘形式提供。
若远程用户的设备达不到以上要求,请及时向国家经贸委信息中心反映,以便酌情处理。
请第一批联网的单位填写《全国生产流通信息网络成员登记表》(见附件二),并务必于1993年12月25日前寄送国家经贸委信息中心。
七、联网及培训时间
“网络”投入运行后,即开展具体的联网实施工作。为了使“网络”建设好、运行好、管理好、使用好,真正发挥作用,我们将有计划地组织联网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网络”原理和概况;远程工作站的安装;“网络”系统及数据库介绍;应用系统使用方法及“
网络”运行管理办法等。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桂英
通讯地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信息中心
邮政编码:100053
电  话:(01)3045381、3045380
传  真:(01)3045380

附件:第一批联网企业名单

华中电网 山东电网
华北电网 东北电网
华东电网 西北电网
四川电网

北京第二棉纺织厂 西北第一印染厂
北京制呢厂 北京丝绸总厂
北京衬衫厂 北京第三棉纺织厂
天津国营印染厂 天津第三棉纺织厂
天津第一棉纺织厂 天津第二棉纺织厂
邯郸第三棉纺织厂 石家庄第二棉纺织厂
金州纺织厂 南充棉纺织厂
沈阳第一毛纺厂 哈尔滨亚麻纺织厂
上海第二纺织机械厂 上海第一绸缎炼染厂
上海飞达羽绒服装厂 八一棉纺织厂
上海第一印染厂 上海第三毛纺织厂
东风印染厂 无锡缫丝一厂
苏州第一丝厂 南通第二棉纺织厂
东吴丝织厂 协新毛纺织厂
苏纶纺织厂 浙江麻纺织厂
杭州丝绸印染联合厂 庆安纺织厂
江西棉纺织印染厂 青岛第五棉纺织厂
洛阳棉纺织厂 郑州纺织机械厂
郑州国棉三厂 郑州国棉五厂
安陆棉纺织厂 湘潭棉纺织印染厂
四川第一棉纺印染厂 晋华纺织厂

沈阳飞机制造公司 上海航空工业公司
西安飞机制造公司 北京新立机械厂
南方动力公司 北京东方科学仪器厂
西安发动机制造公司 北京首都机械厂
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 东安机械制造厂
贵州风华机械厂 昌河机械制造厂
黎明发动机制造公司 上海新中华机器厂
星光机器厂 新阳机器制造公司
南昌飞机制造公司 上海晨光机器厂
成都发动机公司 北京向东机械厂
上海新江机器厂 汉中○一二基地
贵州○一一基地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盘锦天然气化工厂
国营桦林橡胶厂 北京橡胶一厂
北京有机化工厂 北京东方化工厂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山东轮胎厂
北京化工二厂 北京炼焦化工厂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天津油漆厂
天津农药厂 天津市轮胎厂
河北辛集化工厂 唐山碱厂
化工部第一胶片厂 中国乐凯胶片公司
沧州化肥厂 石家庄化肥厂
太原化学工业公司 沈阳轮胎总厂
辽宁轮胎厂 南京化工厂
辽河化肥厂 辽宁化工厂
沈阳化工厂 锦西化工厂
大连染料厂 大连化学工业公司
四平联合化工厂 吉化集团公司
齐齐哈尔化工总厂 黑龙江石油化工厂
黑龙江化工厂 黑龙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大孚橡胶总厂 上海中南橡胶厂
上海正泰橡胶厂 上海轮胎橡胶公司
上海电化厂 上海天原化工厂
上海硫酸厂 上海溶剂厂
上海橡胶制品公司 上海化工厂
上海焦化厂 安徽轮胎厂
上海大中华橡胶厂 上海吴泾化工厂
上海吴淞化工厂 上海试剂一厂
上海氯碱总厂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苏州化工农药集团公司 南京化工工业公司
连云港碱厂 巨化集团公司
厦门福达感光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省中原化肥厂
厦门电化厂 福建第二化工厂
三明化工厂 江西九江化工厂
潍坊碱厂 青岛碱厂
青岛第六橡胶厂 青岛第二橡胶厂
北京染料厂 山东荣成市橡胶厂
化学工业部第二胶片厂 河南省信阳磷肥总厂
国营河南轮胎厂 河南省信阳化工总厂
武汉葛化工业集团公司 湖北化工厂
北京化工实验厂 东风轮胎厂
湖南资江农药厂 下花园电石厂
湖南农药厂 湖南橡胶厂
株洲化工厂 湖南磷化工总厂
广州第一橡胶厂 湖北沙市农药厂
广西柳州化肥厂 南宁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鸿鹤化工厂 重庆轮胎厂
天源化工厂 泸州天然气化工厂
四川化工总厂 国营火炬化工厂
桂林南方橡胶(集团)公司 贵州开阳磷矿矿务局
贵州赤水天然气化肥厂 贵州橡胶工业公司
赤水天然气化肥厂 贵州有机化工厂
云南天然气化工厂 云南化工厂
昆明磷矿 陕西省兴平化肥厂
兰州化学工业公司 青海钾肥厂
银川橡胶厂 荆襄磷矿
开阳磷矿

河北金厂峪金矿 山东省招远金矿
山东省三山岛金矿 河南省桐柏县洞坡金矿
河南文峪金矿

齐齐哈尔车辆厂 株洲电力机车厂
大连机车车辆厂 长春客车厂
金州重型机器厂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北京人民机器厂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北京有线电厂 北京市雪花电器公司
北京开关厂 北京巴布科尔科斯有限公司
北京第二机床厂 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
北京第三无线电厂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北京电视机厂 东北机器制造厂
北京重型电机厂 北京射线机厂
北京第一机床厂 北京重型机器厂
北京广播设备厂 天津重型机器厂
天津自动化仪表厂 天津通信广播公司
天津拖拉机制造厂 天津发电设备厂
天津电机总厂 天津液压机械集团公司
天津长城电子公司 邯郸纺织机械厂
石家庄电视机厂 石家庄水泵厂
保定变压器厂 经纬纺织机械厂
长虹机器厂 太原重型机器厂
辽宁无线电八厂 沈阳高中压阀门厂
丹东调谐器总厂 大连机床厂
沈阳第一机床厂 沈阳重型机械厂
大连柴油机厂 沈阳第三机床厂
沈阳高压开关厂 沈阳电缆厂
沈阳变压器厂 大连显像管厂
沈阳拖拉机制造厂 大连冷冻机厂
丹东市电视机总厂 沈阳水泵厂
大连电视机厂 大连第二机床厂
长春无线电一厂 上海工具公司
长春市拖拉机厂 东光无线电器材厂
黑龙江电机厂 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
黑龙江锅炉厂 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
黑龙江汽轮机厂 第一重型机器厂
彭浦机器厂 上海永新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
上海无线电十八厂 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机床总公司 上海自动化仪表公司
上海拖拉机厂 上海无线电一厂
上海无线电二厂 长江计算机联合公司
上海大隆机器厂 上海电视一厂
上海无线电四厂 盐城无线电总厂
苏州电视机厂 南京无线电厂
南通电视机厂 华东电子管厂
南京有线电厂 南京机床厂
无锡市电视机厂 江南无线电器材厂
无锡微电子联合公司 中国扬子电气公司
南京电视机厂 华晶电子集团公司
西湖电子集团公司 杭州制氧机厂
安徽省合肥叉车总厂 合肥无线电一厂
国营虹光电子管厂 青岛红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柴油机厂 潍坊华光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开封仪表厂 武汉机床厂
第二砂轮厂 开封空分设备厂
长沙电视机厂 广州无线电厂
佛山无线电厂 广东半球实业集团公司
华强三洋电子有限公司 湛江三星农用运输车制造公司

佛山彩色显像管公司 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无线电一厂 宏明无线电器材厂
长风机器制造厂 南光机器厂
成都773厂 红光电子管厂
前峰无线电仪器厂 长征机床总厂
中国振华电子工业公司 青海第一机床厂
彩虹电子集团公司 西安仪表厂
陕西彩色显像管厂 陕西重型机器厂
吴忠仪表厂 上海鼓风机厂
上海电缆厂 上海柴油机厂
上海重型机器厂 上海机床厂
常州柴油机厂 济南第一机床厂
山东推土机厂 济南第二机床厂
洛阳矿山机器厂 第一拖拉机制造厂
武汉汽轮发电机厂 中原机械厂
武汉重型机械厂 武汉重型机床厂
湘潭电机厂 南方动力机械公司
长江机器厂 锦江电机厂
东方电机厂 东方汽轮机厂
第二重型机械厂 昆明机床厂
西北机器厂 长岭机器厂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 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
黄河机器制造厂 兰州石油化工机械厂
青海重型机械厂 陕西压延设备厂
北京电子管厂 榆次液压件厂
沈阳鼓风机厂 四平联合收割机厂
黑龙江轴承厂 四川仪表总厂
杭州齿轮箱厂 洛阳轴承厂
武汉锅炉厂 长沙水泵厂
东方锅炉厂 陕西广播电视设备厂
开封高压阀门厂 济南试验机总公司

小屯水泥厂 工源水泥厂
新华水泥厂 建材七○一矿
中国高岭土公司 南墅石墨矿
东江水泥厂 北京南郊木材厂
北京玻璃总厂 北京-奥克兰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流璃河水泥厂 北京新型建材总厂
邯郸水泥厂 耀华玻璃厂
冀东水泥厂 河北唐山胜利陶瓷公司
唐山胜利水泥公司 太原平板玻璃厂
大连电瓷厂 抚顺水泥厂
沈阳玻璃厂 海城滑石矿
本溪水泥厂 大连水泥厂
通辽玻璃厂 松江水泥厂
锦西水泥厂 吉林省墙体材料总厂
柳毛石墨矿 哈尔滨水泥厂
上海平板玻璃厂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公司
上海水泥厂 江苏玻璃厂
宜兴陶瓷厂 常州建材总厂
南京长江水泥公司 中国水泥厂
顺昌水泥厂 福建水泥厂
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 淄博色釉料厂
鲁南水泥厂 德州振华玻璃厂
淄博建筑陶瓷厂 淮海水泥厂
唐山市陶瓷工业总公司 洛阳耐火材料厂
邯郸市陶瓷总公司 洛阳玻璃厂
洛阳水泥厂 华新水泥厂
株洲玻璃厂 湘乡水泥厂
广东珠江水泥厂 柳州水泥厂
峨嵋水泥厂 自贡市建筑陶瓷厂
昆明水泥厂 昆明平板玻璃厂
陕西咸阳陶瓷厂 红旗水泥制品总厂
陕西省新川水泥厂 耀县水泥厂
茫崖石棉矿 西卓子山水泥厂
唐山水泥厂

根河林业局 翠峦林业局
大兴安岭松岭林业局 北京木材厂
大兴安岭林业局 湖南人造板厂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 大兴安岭图强林业局
大海林业局 大兴安岭西林吉林业局
柴河林业局 黑龙江省南岔木材水解厂
大兴安岭阿木尔林业局 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
东方红林业局 大兴安岭林业公司
沾河林业局 大兴安岭新林林业局
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局 大兴安岭十八站林业局
福州人造板厂

北京矿务局 萍乡矿务局
合肥供电局 阜新矿务局
重庆电业局 南京供电局
潞安矿务局 盘江矿务局
淮南矿务局 长春电业局
北京供电局 大同矿务局
淮北矿务局 成都供电局
汾西矿务局 辽源矿务局
鸡西矿务局 西山矿务局
长沙电业局 通化矿务局
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哈尔滨电业局
济南供电局 沈阳供电局
铁法矿务局 兰州供电局
晋城矿务局 天津市供电局
兖州矿务局 平顶山矿务局
阳泉矿务局 韩城矿务局
福州供电局 霍县矿务局
包头供电局 抚顺矿务局
杭州市电力局 西安供电局
七台河矿务局 双鸭山矿务局
鹤岗矿务局 北票矿务局
徐州矿务局 肥城矿务局
吉林电业局 舒兰矿务局
郑州供电局 沈阳矿务局
邢台矿务局 邯郸矿务局
无锡供电局 开滦矿务局
昆明供电局 铜川矿务局
上海市区供电局 大屯煤电公司
焦作矿务局 大连供电局
宁波供电局 井胫矿务局
峰峰矿务局 宝鸡供电局
新汶矿务局 青岛供电局
义马矿务局 枣庄矿务局
西宁供电局 南昌供电局
太原供电局 武汉供电局

石家庄内燃机配件总厂 上海内燃机厂
南京汽轮电机厂 杭州汽车发动机厂
杭州汽轮机厂 江西发动机总厂
济南轻骑摩托车总厂 柳州汽车厂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内燃机厂
株洲汽车齿轮厂 北京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陕西汽车齿轮厂 汉阳特种汽车制造厂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汽车厂
北京齿轮总厂 济南汽车配件厂
重庆汽车配件制造厂 四平仪表厂
青岛汽车制造厂 江西汽车制造厂
青岛专用汽车制造厂 天津汽车工业公司
上海汽车拖拉机联营公司 青岛汽车厂
武汉汽车标准件厂 柳州微型汽车厂
重庆汽车发动机厂 杭州汽车发动机厂
四川汽车制造厂 第二汽车制造厂
丹东汽车制造厂 北京汽车工业联合总公司
新疆汽车公司 长沙汽车制造厂
长沙汽车电器厂 第一汽车制造厂
长征汽车制造厂 北京汽车摩托车联合制造公司
南京汽车制造总厂 重庆汽车制造厂

北京合成纤维厂 北京手表厂
北京造纸包装工业公司 天津板纸厂
天津电冰箱工业公司 天津塑料制品工业公司
天津造纸厂 天津自行车二厂
天津津达服装厂 天津自行车公司
天津手表厂 保定化纤厂
鸭绿江造纸厂 营口造纸厂
丹东化纤工业公司 金城造纸总厂
营口市洗衣机总厂 丹东手表工业公司
复州湾盐厂 东齐电器集团公司
吉林造纸厂 石岘造纸厂
开山屯化学纤维浆厂 吉林化纤厂
佳木斯造纸厂 上海照相机总厂
上海自行车厂 上海电冰箱二厂
上海手表厂 上海造纸公司
上海自行车三厂 上海皮革公司
上海日用化学公司 湖北化纤厂
苏州电冰箱厂 金狮自行车集团公司
苏州塑料四厂 南京冷冻机总厂
杭州电视机厂 南平造纸厂
福日公司 青州造纸厂
烟台北极星钟表集团公司 青岛自行车工业公司
烟台合成革总厂 青岛电视机厂
青岛电冰箱总厂 平顶山锦纶帘子布厂
安阳市自行车工业公司 齐齐哈尔造纸厂
岳阳造纸厂 长沙电冰箱厂
南海糖纸企业集团公司 广州造纸厂
中山市国营中山糖厂 五羊自行车工业公司
万宝集团公司 柳州造纸厂
中山洗衣机厂 广东省斗门县白庶糖厂
重庆电冰箱厂 四川峨嵋山盐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宜宾纸厂 长江纸厂
四川久大盐业集团公司 成都洗衣粉厂黑龙江涤纶厂
羊口盐场新乡化纤厂 湖北化纤厂
江苏省盐业公司 仪征化纤工业公司
徐州合成洗涤剂厂 南京化纤厂
湖南日用化工总厂 成都涤纶厂
广汉涤纶厂 五通桥盐场
吉林新中国糖厂 上海钟表公司
福建省漳州糖厂 广东国营顺德糖厂
中山市国营中山糖厂 广东番禺梅山糖厂
桂平糖厂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
吉林松源食品工业公司 青岛啤酒厂

广州石油化工总厂 大连石油化工公司
洛阳炼油厂 锦西石油化工公司
大连石化总厂 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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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行动”给我们的启示
杨 涛
在中国拥有100多家分店的香港“珠宝大王”谢瑞麟和其子、现任该公司主席谢达峰等11人,日前因被怀疑涉嫌向旅行社及多名职员提供非法回佣,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新京报》4月24日)
谢瑞麟案中的相关人士员最终是否会被定罪处罚,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其提供非回佣的行为,会给游客的利益及市场正常的秩序带来极大损害却是无疑的。据香港金饰业人士透露,部分金铺有9成营业额来自旅行团,金铺不惜重酬导游,佣金可达首饰人工费的5成以上,故将金饰价格调高6成,将佣金开支转嫁到团员身上。这种类似珠宝行向旅行社及其职员提供非法回佣的现象在内地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我们要对这种行为进行司法查处比起香港来说,却面临着难度更大的多的法律困难。
首先,在我国法律中,将贿赂犯罪分为两种性质的犯罪,一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一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司、企业人员的贿赂犯罪。相应地,前者可以最高被处死刑并且由检察机关管辖,而后者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由公安机关管辖。这种区分且不说是否体现了公平地保护不同所有制单位的利益,单就管辖方面而言,如旅行社有民营和国有之分,在实践中就经常发生管辖不明的情况,结果有关机关互相推诿,影响了司法效率,造成打击不力。而在香港,贿赂犯罪都由廉政公署进行查处,更有利于形成规模效益,有利于打击贿赂犯罪。
其次,我国刑法规定,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这里,在经济往来中给有关人员回扣、手续费构成行贿罪的前提是接受回扣、手续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给回扣、手续费的人就不构成行贿罪,但是,事实上,珠宝行等企业给回扣、手续费的人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对游客的利益及市场正常的秩序的损害是同样巨大。而且,现在许多旅行社是民营的,这就意味着许多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的行贿行为不能以行贿罪论处,可以堂而皇之逃避打击。同样,在香港法律中,给予帐外回扣、手续费,不管是给予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还是其他性质企业的人员,同样可以构成行贿罪。
再次,在我国刑法中,有单位受贿罪,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但是这里的单位仅限于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而不包括民营性质的企业、公司。然而,在类似珠宝行与旅行社勾结的案例中,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带团到珠宝行消费,珠宝行通过提高价格损害游客利益而给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巨额佣金的行为,这种支付行为是为国家法律所禁止,通常是帐外支付,许多行为事实上是旅行社本身与珠宝行有协议的,佣金由旅行社和其工作人员分成。那么,这种旅行社收受帐外佣金的行为是一种单位行为,但其对游客的利益及市场正常的秩序的损害与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个人行为危害同样巨大,按理也应以受贿论处,但如果旅行社是民营性质,则旅行社可以受刑事制裁,同样珠宝行也不以行贿罪受刑事制裁(如果其向国有单位给予帐外佣金就要以行贿罪论处)。
因此,在我国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始终面临着对于危害国有单位和非国有单位的利益要不要同等保护,国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与非国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危害社会的行为要不要同等惩处的问题。笔者认为,只有树立国有单位与非国有单位同等享有权利、同等承担义务的前提下,修订有关法律,我们目前面临的许多难题才能迎刃而解。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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